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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房流程与注意事项5月1日起,海口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实施商品房合同网上签约,使用新的《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文本。网上签约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买房时,购房者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   购房合同网上签约流程   

1.网上签订认购书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一个环节。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在网上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认购定金。在认购阶段,购房者除了需要留意认购书中关于房号、价款、车库编号外,还须特别注意核对楼盘的预售许可证等信息。但需要提醒的是,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经程序,购房者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应当自签

3.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具有房屋权属证书的部分法律效力。预告登记之后,申请人可以取得房屋权属的准物权,不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可以有效防止一房多卖、违规抵押等现象发生。根据我省今年2月份出台的《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的实施意见》,在订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后,开发企业应在预售后10天内办理备案手续和预告登记。逾期不办理备案手续和预告登记的,暂停预售许可。购房者也可持书面合同等备案凭证单方向海口住建局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

二   注意事项   预购商品房不得再转让海口市住建局要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后,在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确需注销、变更合同备案的,应当符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变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

依据:
   《通知》中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受人不得将预购商品房再行转让,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买受人不一致的,房屋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买受人要求注销合同备案或变更的申请要认真进行审核,不得对以非正当理由申请合同备案注销、变更手续进行确认,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利用合同备案注销、变更进行预购商品房投机炒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省住建厅将会同税务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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