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理总所和陵水分所参与陵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1、今年8月至10月间,万理总所王雁磊主任及陵水分所执行主任莫书能多次参加了由陵水县委副书记肖若川、常委李善忠、陵水法院院长潘文壮主持的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协调会议。会上王雁磊主任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和进行提供法律上的服务和引导,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2、海南万理律师事务所及陵水分所通过以村委会、经济社等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主体,以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参与到了陵水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之中。7月中旬至10月中旬,参与办理民事诉讼12件,申请法院查封了违法所建房屋。我所及陵水分所律师莫书能、潘利军律师、陈超参加8件案件的开庭审理,其中4件案件已作出判决,均支持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诉讼请求。
3、在陵水县城乡综合整治工作中,海南万理律师事务所及陵水分所成功说服建房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梁某违法建房12间,总所及分所律师多次耐心协调,讲明法律,晓以法律后果;梁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行政处罚的后果,分清自行拆除和强制拆除的利害,主动要求自行拆除了违法建房12间。海南万理律师事务所及陵水分所得到了陵水县委严之尧书记表扬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