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主任王雁磊被聘请为省政府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
2013年12月10日,我所主任王雁磊被聘请为省政府成立的法律顾问团首批法律顾问。
在海南省法律顾问成立暨推进依法治省座谈会上,省委副书记李宪生向我所主任颁发了法律顾问成员聘书。
省委副书记李先生在会中强调,成立法律顾问团是省委省政府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求的重要举措和具体时间。主要就是发挥法学专家和律师队伍的独特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海南。
参加会议的主要人员:省委副书记李宪生、副省长何而庆、省人大副主任毕志强、省政协副主席丁尚清、省政府秘书长胡光辉、司法厅厅长屈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