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推进新一轮强区扩权
海口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城市管理权限。7月4日海口市审议通过《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进一步强区扩权的若干意见》,市级重点统筹、指导全市管理以及跨区城市管理的事务。区级重点负责本辖区城区日常管理,辖区内的省、市重点项目征地、房屋征收和服务保障工作;深化市、区两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激励性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把转移支付与区级发展的实绩挂钩,实行以奖代补;赋予区级更多的国土资源配置权。扩大区级集体土地管理和审批权,建立土地出让金市、区两级共享机制,实行市级统筹。区级的项目用地审批和矿产资源审批权也在不违反国家土地政策、不突破总体规划、不破坏生态环境等原则下加大。同时,在旧城改造和小城镇建设方面,区级的主导权也将得到加强。